格隆汇6月6日丨明阳智能(601615.SH)公布,公司前期向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海基新能源”)投资人民币1.9亿元;鉴于已触发投资协议的回购条件,经友好协商短线炒股配资,海基新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将履行回购义务,向公司支付前述股份对应的投资本金及利息。
利息按每年8%(单利)计算,利息计算的期限为2022年3月10日至海基新能源的实际付款日。百川股份对海基新能源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。本次交易完成后,公司将不再持有海基新能源的股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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